- 官方性:中国没有发布一个单一的、包含所有可进出口水产品种苗的“总名录”,进出口管理是动态的、基于风险评估的。
- 核心文件:进出口的主要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海关总署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关的公告、目录和风险警示。
- 分类管理:水产品种苗的进出口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:
- 《允许进口水生动物种类及来源国家(地区)名单》:规定了可以从哪些国家进口哪些种类的活体水生动物(包括种苗)。
- 《出口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:规定了出口水生动物(包括种苗)的养殖、加工、检验检疫等要求。
要获取准确的信息,您需要查询最新的官方公告,以下我将为您梳理查询的官方渠道、核心名录的框架,并提供一些常见的水产品种苗示例。

查询官方信息的权威渠道
获取最新、最准确名录的途径是直接查询以下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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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- 核心查询路径:网站首页 > “进出口食品安全” > “检疫审批” > “水生动物”。
- 关键栏目:海关总署会定期更新《符合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水生动物名单》以及《允许进口水生动物种类及来源国家(地区)名单》,这是进口的“白名单”,不在名单上的品种或国家是无法进口的。
- 网址: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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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
- 核心查询路径:网站首页 > “政务服务” > “更多” > “行政审批” > “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”。
- :农业农村部负责对水产苗种的进出口进行审批,您需要了解相关的审批流程、所需材料以及哪些种苗在审批范围内,他们也会发布相关的风险警示和检疫要求。
- 网址:http://www.moa.gov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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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海关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您也可以咨询当地海关的动植物检疫部门,他们能提供最具体、最针对性的指导。
核心名录框架与常见示例
虽然总名录不存在,但我们可以根据官方发布的名单,总结出目前允许进出口的主要水产品种苗类别和常见品种。
(一) 允许进口的水产品种苗(常见类别)
这些品种通常是市场消费量大、养殖技术成熟、且经过风险评估的品种。
| 类别 | 常见品种示例 | 主要来源国家/地区(部分示例)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鱼类 | |||
| 大西洋鲑 | 挪威、法罗群岛、智利、苏格兰等 | 进口量最大的三文鱼品种 | |
| 虹鳟 | 挪威、丹麦、智利等 | ||
| 巴沙鱼/湄公河巨鲶 | 越南、泰国等 | 主要用于加工原料 | |
| 鰤鱼/黄条鰤 | 日本、韩国等 | 高端经济鱼类 | |
| 鳗鱼 | 日本、中国台湾地区等 | 欧美市场需求大 | |
| 鲶鱼(如斑点叉尾鮰) | 美国、加拿大等 | ||
| 鲤、草、鲢、鳙 | 少数国家,管理严格 | 常见四大家鱼,引种需谨慎 | |
| 甲壳类 | |||
| 南美白对虾 | 厄瓜多尔、印度、越南、泰国等 | 全球最主要的养殖虾类 | |
| 斑节对虾 | 印度、泰国等 | ||
| 克氏原螯虾(小龙虾) | 美国(原产地)等 | ||
| 贝类 | |||
| 扇贝 | 日本、韩国等 | ||
| 牡蛎 | 法国、韩国等 | ||
| 贻贝 | 新西兰等 | ||
| 两栖爬行类 | |||
| 中华鳖/乌龟 | 中国台湾地区等 | ||
| 牛蛙 | 古巴等 |
重要提示:

- 动态变化:以上列表仅为示例,具体允许进口的品种和来源国必须以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,某个国家如果爆发了特定疫病,可能会被暂停进口。
- 检疫要求:即使品种和国家在名单内,也必须满足中国严格的检疫要求,如提供官方健康证书、隔离检疫等,并附带外文标签和中文说明。
(二) 出口水产品种苗
中国的水产种苗出口具有优势,尤其是对一些发展中国家。
- 主要出口品种:
- 罗非鱼: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罗非鱼养殖国,种苗出口到东南亚、非洲、拉丁美洲等地。
- 对虾:特别是南美白对虾的优质种虾(SPF种虾)和虾苗,出口到越南、印度尼西亚、印度等主要养殖国。
- 河蟹(大闸蟹):中华绒螯蟹的种蟹和蟹苗,出口到韩国等。
- 淡水鱼:如鲤鱼、草鱼、鳗鱼苗等。
- 管理要求:出口种苗必须来自注册的养殖场,符合输入国的检疫要求,并由中国海关按照《出口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进行检验检疫,出具《动物卫生证书》。
进出口操作流程概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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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流程:
- 查询名单:首先查询海关总署官网,确认拟进口的品种和来源国是否在允许名单内。
- 办理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:向出口国官方机构申请,并提前向中国海关申请办理。
- 报检:货物到港后,凭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检疫许可证、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等文件向口岸海关申报。
- 现场查验与实验室检测: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、采样,并送实验室进行检测,重点检测疫病和药物残留。
- 隔离检疫:部分高风险品种需要在指定的隔离场进行为期30天或更长时间的隔离检疫。
- 放行:经检疫合格的,海关签发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,准予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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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流程:
- 注册登记:出口水生动物养殖场、中转场需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。
- 申报:出口前,向产地海关申报,提交相关资料。
- 源头监控与检测:海关对养殖过程进行监管,并在出口前进行抽样检测。
- 出证:经检疫合格的,海关根据输入国要求签发《动物卫生证书》等相关证书。
- 口岸查验:货物从口岸出境时,口岸海关会核查证书和标识,确保货证相符。
要获取水产品种苗进出口名录,最可靠的方法是:
- 直接访问“海关总署”官网,查找最新的《允许进口水生动物种类及来源国家(地区)名单》。
- 访问“农业农村部”官网,了解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具体政策和流程。
- 咨询当地海关,获取针对您具体业务的指导和帮助。
由于政策会根据国际疫情和贸易状况进行调整,务必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