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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品种苗进出口名录有哪些最新调整?

  1. 官方性:中国没有发布一个单一的、包含所有可进出口水产品种苗的“总名录”,进出口管理是动态的、基于风险评估的。
  2. 核心文件:进出口的主要法律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海关总署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关的公告、目录和风险警示。
  3. 分类管理:水产品种苗的进出口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:
    • 《允许进口水生动物种类及来源国家(地区)名单》:规定了可以从哪些国家进口哪些种类的活体水生动物(包括种苗)。
    • 《出口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:规定了出口水生动物(包括种苗)的养殖、加工、检验检疫等要求。

要获取准确的信息,您需要查询最新的官方公告,以下我将为您梳理查询的官方渠道、核心名录的框架,并提供一些常见的水产品种苗示例。

水产品种苗进出口名录有哪些最新调整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查询官方信息的权威渠道

获取最新、最准确名录的途径是直接查询以下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:

  1.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
    • 核心查询路径:网站首页 > “进出口食品安全” > “检疫审批” > “水生动物”。
    • 关键栏目:海关总署会定期更新《符合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水生动物名单》以及《允许进口水生动物种类及来源国家(地区)名单》,这是进口的“白名单”,不在名单上的品种或国家是无法进口的。
    • 网址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
  2.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

    • 核心查询路径:网站首页 > “政务服务” > “更多” > “行政审批” > “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”。
    • :农业农村部负责对水产苗种的进出口进行审批,您需要了解相关的审批流程、所需材料以及哪些种苗在审批范围内,他们也会发布相关的风险警示和检疫要求。
    • 网址http://www.moa.gov.cn/
  3. 中国海关

    水产品种苗进出口名录有哪些最新调整?-图2
    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    您也可以咨询当地海关的动植物检疫部门,他们能提供最具体、最针对性的指导。


核心名录框架与常见示例

虽然总名录不存在,但我们可以根据官方发布的名单,总结出目前允许进出口的主要水产品种苗类别和常见品种。

(一) 允许进口的水产品种苗(常见类别)

这些品种通常是市场消费量大、养殖技术成熟、且经过风险评估的品种。

类别 常见品种示例 主要来源国家/地区(部分示例) 备注
鱼类
大西洋鲑 挪威、法罗群岛、智利、苏格兰等 进口量最大的三文鱼品种
虹鳟 挪威、丹麦、智利等
巴沙鱼/湄公河巨鲶 越南、泰国等 主要用于加工原料
鰤鱼/黄条鰤 日本、韩国等 高端经济鱼类
鳗鱼 日本、中国台湾地区等 欧美市场需求大
鲶鱼(如斑点叉尾鮰) 美国、加拿大等
鲤、草、鲢、鳙 少数国家,管理严格 常见四大家鱼,引种需谨慎
甲壳类
南美白对虾 厄瓜多尔、印度、越南、泰国等 全球最主要的养殖虾类
斑节对虾 印度、泰国等
克氏原螯虾(小龙虾) 美国(原产地)等
贝类
扇贝 日本、韩国等
牡蛎 法国、韩国等
贻贝 新西兰等
两栖爬行类
中华鳖/乌龟 中国台湾地区等
牛蛙 古巴等

重要提示

水产品种苗进出口名录有哪些最新调整?-图3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• 动态变化:以上列表仅为示例,具体允许进口的品种和来源国必须以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,某个国家如果爆发了特定疫病,可能会被暂停进口。
  • 检疫要求:即使品种和国家在名单内,也必须满足中国严格的检疫要求,如提供官方健康证书、隔离检疫等,并附带外文标签和中文说明。

(二) 出口水产品种苗

中国的水产种苗出口具有优势,尤其是对一些发展中国家。

  • 主要出口品种
    • 罗非鱼: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罗非鱼养殖国,种苗出口到东南亚、非洲、拉丁美洲等地。
    • 对虾:特别是南美白对虾的优质种虾(SPF种虾)和虾苗,出口到越南、印度尼西亚、印度等主要养殖国。
    • 河蟹(大闸蟹):中华绒螯蟹的种蟹和蟹苗,出口到韩国等。
    • 淡水鱼:如鲤鱼、草鱼、鳗鱼苗等。
  • 管理要求:出口种苗必须来自注册的养殖场,符合输入国的检疫要求,并由中国海关按照《出口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进行检验检疫,出具《动物卫生证书》。

进出口操作流程概览

  1. 进口流程

    • 查询名单:首先查询海关总署官网,确认拟进口的品种和来源国是否在允许名单内。
    • 办理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:向出口国官方机构申请,并提前向中国海关申请办理。
    • 报检:货物到港后,凭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检疫许可证、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等文件向口岸海关申报。
    • 现场查验与实验室检测: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、采样,并送实验室进行检测,重点检测疫病和药物残留。
    • 隔离检疫:部分高风险品种需要在指定的隔离场进行为期30天或更长时间的隔离检疫。
    • 放行:经检疫合格的,海关签发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,准予放行。
  2. 出口流程

    • 注册登记:出口水生动物养殖场、中转场需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。
    • 申报:出口前,向产地海关申报,提交相关资料。
    • 源头监控与检测:海关对养殖过程进行监管,并在出口前进行抽样检测。
    • 出证:经检疫合格的,海关根据输入国要求签发《动物卫生证书》等相关证书。
    • 口岸查验:货物从口岸出境时,口岸海关会核查证书和标识,确保货证相符。

要获取水产品种苗进出口名录,最可靠的方法是:

  1. 直接访问“海关总署”官网,查找最新的《允许进口水生动物种类及来源国家(地区)名单》
  2. 访问“农业农村部”官网,了解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具体政策和流程。
  3. 咨询当地海关,获取针对您具体业务的指导和帮助。

由于政策会根据国际疫情和贸易状况进行调整,务必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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